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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重新环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重新环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编制,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釆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起点位于柯桥区福全街道王七墩村附近,与杭绍台高速公路相交,并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一道形成福全枢纽(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途经福全、漓渚、店口、姚江、暨阳等乡镇街道,接诸永高速的姚江枢纽,终点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浦阳新村附近学院路与浦阳路交叉口处(终点桩号K39+271.577),顺接诸暨市柯诸高速与二环北路互通立交建设工程,路线全长约39.272km(其中柯桥段10.658km,诸暨段长约28.614km)。同步建设漓渚互通连接线6.265km和店口互通连接线2.410公里。
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高速公路标准,起点至姚江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3.5米,姚江枢纽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漓渚互通连接线、店口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
二、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工程运营期主要有新迪埠村、六峰村、朱家坞村、朱家坞小学、姚家村、中里村、中里幼儿园、凉亭树下村、三江口、下陈以及甲塘村和霞巨村、鲁戈村白埭、下赵村、赵家埠、源潭等48处敏感点,具体见下表1。
表1 营运期工程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表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敏感点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敏感点 |
1 | 福全街道 | 新迪埠村 | 迪埠村 | 29 | 姚江镇 | 姚公埠村 | 姚公埠 |
2 | 丰项村 | 项里 | 30 | 巨塘村 | 甲塘村 | ||
3 | 新迪埠村 | 迪埠 | 31 | 霞巨村 | |||
4 | 洪家墩 | 32 | 赵源村 | 下赵村 | |||
5 | 容山村 | 猫山头 | 33 | 姚江镇人民政府 | |||
6 | 下俞 | 34 | 汪王村 | 汪王村 | |||
7 | 龙尾山村 | 山南洲 | 35 | 小汪汪 | |||
8 | 漓渚镇 | 六峰村 | 六峰村 | 36 | 赵源村 | 源潭 | |
9 | 朱家坞村 | 朱家坞 | 37 | 浦西村 | 青塔 | ||
10 | 朱家坞小学 | 38 | 梁店 | ||||
39 | 周家埠 | ||||||
11 | 大步村 | 下岭 | 40 | 浦霞村 | 晚浦村 | ||
12 | 店口镇 | 黄山畈村 | 姚村 | 41 | 渔江村
| 皋梗 | |
13 | 弦腔村 | 42 | 秧地村 | ||||
14 | 上畈村 | 琴坞村 | 43 | 暨阳街道 | 双福村 | 赵家埠 | |
15 | 中里村 | 中村 | 44 | 孙家村 | 寺后王 | ||
16 | 中村幼儿园 | 45 | 孙家村 | ||||
17 | 店口社区 | 雁力坞 | 46 | 浦阳新村 | |||
18 | 凉亭树下村 | 凉亭树下 | 47 |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
19 | 白沥畈村 | 白沥畈 | 48 | 双福村 | 赵家埠 | ||
20 | 江东社区 | 张姜坞村 | |||||
21 | 沥山湖村 | 沥山湖村 | |||||
22 | 鲁戈村 | 白埭 | |||||
23 | 金戈 | ||||||
24 | 三江口村 | 三江口 | |||||
25 | 下陈 | ||||||
26 | 湖西社区 | 湖西社区 | |||||
27 | 祝家坞社区 | 祝家坞社区 | |||||
28 | 在建幼儿园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根据调查,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纳管或委托处置,采取当前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作业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按要求落实了服务管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后,运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已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已改变工程占地土地性质;运营期按要求进行绿化和红线外临时施工场地恢复后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恢复。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根据调查,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但无超标影响。运营期落实了绿化、路面降噪、限速行驶、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后,本工程运营对环境空气和噪声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租用厂房改建项目部等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当地污水管网纳管,其他临时营地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限值);运营期管理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值》(GB/T18920-2020)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一跨过江方式跨越浦阳江及浦阳东江,减少对浦阳江、浦阳江东江的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用地,租用当地厂房、民房作为临时用地,减少红线外用地的占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临时弃渣场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按要求落实拌合站、碎石加工场等临时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相关要求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放;运营期管理服务设施内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加油站油气按要求落实油气回收措施后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标准排放。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釆取减振、隔声控制措后施降低噪声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严格落实SMA低噪路面、桥梁伸缩缝、连接线限速等主动措施,以及相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后,工程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与原环评基本一致,黄山畈隧道出口至大侣互通收费站(YK10+380/ZK10+420~K35+500)路段标志速度由100km/h提升至120km/h,属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内规定建设规模的重大变动,经分析项目实际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绍兴市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交通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在对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后,工程施工对漓渚江、浦阳江、浦阳江(东江)及上下游其他水体的水质和水生生态的破坏较小,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均处于可接受范围;落实沿线敏感点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工程运营对声环境影响不大;落实事故应急池建设等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运营期环境风险不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敏感点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送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建设单位: 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668058559
邮箱:fjrsummer@qq.com
地址: 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环评单位:浙江交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13777557631
邮箱:3162187007@qq.com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山湖科技城星港路1589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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